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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陶瓷资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9月18日至11月18日期间,全国各地有80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20个省(市)。

此次名单中,江西有16家失信陶企,其次广东、河南各有11家,河北有6家,湖北5家,四川有4家,山西、广西、福建、云南等各3家,辽宁、安徽、重庆、黑龙江等2家,山东、湖南、浙江、江苏、甘肃均有1家。根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名单中涉及的失信金额达1.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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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名单信息由各地法院发布,统计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地法院。)


陶瓷资讯统计发现,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陶企主要失信原因在于拖欠货款及借款等债务纠纷,总共涉及金额达1.45亿元,其中13家陶企拖欠货款,涉及金额1121万元。此外,也有拖欠工资或员工赔偿、拖欠银行贷款或个人借贷款、拖欠工程款、拖欠运费、罚款等。

本次失信名单里,有6家陶企失信金额过千万。涉案金额最高的是河南御盛陶瓷有限公司以及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公司,失信金额都超2000万元。而清远市港龙陶瓷有限公司的失信累计次数最高,达256次。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在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企业积极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申请撤销,法院会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责任编辑/林嘉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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